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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教研室教学工作要求
日期:2022-12-11 23:28:34  浏览量:265

体育学院教研室教学工作要求

 根据院教务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快构建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推进专业教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需要,结合我系专业课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教学工作要求:

 1、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应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和业务能力,并能愉快的接受教学任务,认真负责的上好每一次课。

 2、教师应熟悉该门课程的教学进度、教学内容、教材重点、难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环节,并能按照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3、教师应根据学生的身体素质、专业能力和学习态度等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和目的性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实施教学,加强辅导,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规范调课、停课的审批工作。教师因公、私事、学院内外社会活动、天气等原因所耽搁的课时,须办理补课手续,填写调课报告单,并按教学进度在本学期内抽时间及时补上,以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禁止私下相互调课、代课,无故不上课等现象发生。

 5、教师应严格执行人才培养计划,不得随意改变教学内容、教学进度、考试办法,不得降低考试标准及要求。课程结束时,任课教师需提前向所在教研组和教研室提出考试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考试。

 6、理论课教师有条件应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和电子教案、布置作业、批改作业等应按照学院的统一要求与规定进行;实验课应按实验大纲进行,并对学生的实验报告进行辅导、批改、登记、保存。

 7、教师上课必须携带教案,提前5分钟到达教学地点,布置场地,准备上课所需器材,教学过程中始终和学生在一起,不得提前下课。

 8、各教研室应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教研组长应制定出详细的教研活动内容、时间,并在教研室主任的主持下每两周至少搞一次教研活动,研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教学改革意见和建议,并有详细记录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