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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教研室工作实施办法
日期:2022-07-10 23:26:18  浏览量:279

体育学院教研室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南昌理工学院教学管理有关文件规定,切实发挥体育学院教研室的教学管理作用,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我院体育一线教学与管理,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体育教研室工作办法。

1、教研室地位和组织领导

1.1、体育教研室工作是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创造性地开展日常体育教学、体育训练与课外体育活动等工作,对体育学院院长或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全面负责。

1. 2、体育教研室是按体育各个学科、专业或各门课程设置组织教学,开展

体育教学和科研的组织。

1. 3、体育教研室的核心任务是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以及体育有关

的教学环节,深入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教研室的工作对于落实体育专业培养计划,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的根本任务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教研室工作职责

2.1、依据体育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建设基本要求,组织制订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建设体育专业各科合格课程和精品课程。

2.2、根据系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本室体育教师的教学任务,制定本室学期工作计划,组织教师认真研究教学大纲,编写课程计划、教学进度和教案。

2.3、定期开展教研室活动,如公开教学、相互听课、观摩、经验介绍、讨论和座谈等,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2. 4、开展常规的考试管理工作,组织题库建设,加强对考试的改革研究。

2. 5、组织本室教师对各个教学环节进行质量检查,并向系教务科报告教学

质量检查情况,对违反教学管理规定的人和事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2.6、开展学生评教、教师评学活动,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认真听取师生对教学的合理化建议。

2.7、根据教学需要,选用适当的教材、教学参考书和参考资料,组织编写有关体育各专业教材和教学资料。

2.8、做好本室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规划。对本室教师的任用、培养、调配、考核、晋升和奖惩等方面提出合理的意见或建议。

2.9、积极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工作,根据教师的教学任务,规划教师的科研方向,积极支持教师申报科研课题,组织承办学术报告。

3、教研室工作制度

3. 1、督查制度:教研室主任督促各科任课教师于开学前制定本课程教学大

纲、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表,经审定后交系办公室存档。

3. 2、课程审查制度:新开课程教师必须经过该课程辅助环节的严格训练,

通过实践和理论教学的试讲,报院长或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审批,方可上课。

3.3、 主讲教师负责制度:每门课开课前,主讲教师应写好教案、讲稿,组

织好各教学环节并进行自测,并对教学效果全面负责。教研室主任应检查主讲教师备课情况,并向学院院长或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上报情况。

3.4、实行导师制:为青年教师选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作为导师,充分发挥

传、帮、带的作用。

3.5、例会制度:教研室应保证间周开展一次的教学研究活动,相互交流教

学经验,以及近期教学动态。

3.6、考勤制度:每个月将教研室各位教师的教案、学生点名册、教师活动

考勤表,教研室会议记录上交学院办公室,由院长或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检查。

4、教研室奖惩措施

4.1、对在教研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教研室主任或教师,在评优评先、外出进修以及评定职称时给予优先考虑,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4.2、对教研室工作不力、不积极配合、不服从领导,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领导或教师,给予解聘处理或一定的经济处罚,评定职称时根据其造成的影响后果,不予上报或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