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办单位:南昌理工学院体委
承办单位:体育学院、校团委、学生会。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暂定4月28日;比赛地点:第一阶段分北院和英雄校区两赛区进行;第二阶段集中在英雄赛区进行。
三、参赛单位:学生各院(部)。
四、比赛宗旨:
团结、拼搏、进取;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五、参赛办法:
①以院(部)为单位组队,每队报领队一人(建议由分院体委主任担任),教练一人;各队可组建男、女各一队或只报男、女其中一队参赛,每队人数不多于12人。各参赛队必须备有二套印有清晰号码的深、浅两色比赛队服,没有队服不得参赛。
② 运动员应思想进步、身体健康者方可参加比赛。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合剧烈运动者禁止参赛(具体审核工作由代表队报名前自行负责)。
③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我校现在读学生,比赛时请务必带好参赛证,否则不予参赛。
六、资格审查:
为端正赛风,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比赛原则,请各单位领导严格按照规程的规定,对报名参赛运动员的学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和把关。
1、本次赛组织机构将按照本规程,对报名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借助外援参赛,则按下列情况严肃处理:
①如比赛前发现不符合参赛资格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并不得改报他人;
②如在比赛中和比赛后发现有不符合比赛资格者,取消所在队的比赛资格,该队该场比赛和剩余比赛成绩记零。
2、凡对参赛队(员)的资格有异议并有提出申诉者,须比赛前向主办方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并交纳200元申诉费,主办者方可受理。有关投诉一经受理,如属胜诉将申诉费原数退还,败诉则不予退还。
七、比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际篮协(FIBA)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
2、男队:第一阶段分A、B、C三组实行小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每小组前2名加上届冠、亚军共8个队实行单淘汰赛,决定本赛次前3名和优秀道德风尚奖。
女队:依报名情况先分A、B二组实行单循环赛,然后小组前2名进行交叉赛决定本赛次前3名和优秀道德风尚奖。
小组单循环赛,各队胜一场得2分,输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按积分取小组的前2名,进入第二阶段单淘汰赛,决出冠军、亚军、季军。
3、比赛按四节制,每节10分钟进行。第一阶段赛记时表不停;第二阶段记时按规则停表。
4、比赛的上下半场各设有两次暂停机会,上半时没有暂停不能累计到下半时,决胜期设一次暂停机会。
5、各参赛队伍应在比赛前15分钟携带参赛证到场,经裁判核实身份后方能上场。各队上场队员必须和报名表所填队员一致,如发现冒名顶替,则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及名次。比赛开始后10分钟未到比赛场地,视为弃权,判对方获胜,比分为20:0。
6、参赛队员要遵守比赛规则,服从裁判,尊重对手,如有影响比赛等不良行为,要酌情给予处罚。各队对比赛裁决如有异议,可交仲裁委员会处理。
7、如果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互相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如果遇到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同,按积分相等各队之间比赛的胜负场次数多少决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如胜负场数再相同则按得分率决定名次,得分率高者列前。
8、上届男子冠、亚军队为本届赛种子队,直接进入第二阶段赛。
八、比赛期间禁止打架,闹事,罢赛,围攻裁判等恶性事件发生,违者将严肃处理。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南昌理工学院体委。
南昌理工学院体委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