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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行大学体育课程整改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3-05-10 15:33:55  浏览量:1444

 

关于试行大学体育课程整改意见的通知

各院(部):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文件,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以实际行动落实年初省高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迎接下半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全省高校体育工作的检查与评估,根据学校本科教学评估整改工作阶段的要求,经教务处研究同意,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现将我院提出的大学体育(本科)课程整改意见(附后)下发给各院(部),请支持于2013-2014教学年度在全校试行。

《整改意见》要点:

1.大学体育课为学生必修课程,开设2学年,周学时2节,每学期16周,4学期共计128学时。课程分学期进行考核,其中平时成绩占30%(含体育课考勤、班主任对学生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评定等),体育考试成绩占70% 。课程最后成绩依4学期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决定。       

2. 为确保二年级选项课教学顺利进行,同时又遵守各专业按教学班上课的原则, 要求:各学院仍以现教学班为单位进行排课;②将大二体育课集中安排在周课时表的5-6节上。体育学院以同时间上课班级的学生为基数,打破学生院(系)、专业、班级界线,依学生自选项目实现分项教学。

 3. 选项课师生考勤,按学校要求由班级学生干部填写课时表,任课教师签名后交体育学院汇总报学校。

特此通知。

 

体育学院

20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