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新形势下人才培养模式的变化和新条件下办学的实际,为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为科研、教学和社会服务,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体育学院实验室在保证正常教学工作的条件下,决定即日起对外开放。
为规范开放,方便申请,就有关事项和制度介绍如下:
一、实验室和实验项目简介
体育学院实验室是在学院原各教学实验室基础上,经过合并、充实、调整,于2010年暑假在英雄校区建立,主要面向体育学院本科生实验教学。现有体育基础科学实验室(包括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保健学)和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两大个实验室,地点为英雄校区体育管。
二、实验室开放情况
(一)对体育学院学生开放
包括课程论文、毕业论文等必修环节,也包括大学生兴趣爱好、第二课堂活动、创新活动、大学生创业活动等。
(二)向全院体育教师开设的实验课开放
凡是我院开设的实验课程,本中心提供开课条件。
(三)向科研工作开放
包括教师和本科生科研工作所需要的场所、仪器设备等。
(四)对社会开放
利用实验室条件为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测、分析、研究等服务。向学生、科技爱好者提供研究和学习条件。
三、开放实验申请办法
(一)申请办法
首先下载或索要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向实验室递交申请表格。
(二)批准程序
实验中心接到申请后进行研究,一周内答复申请者批准与否。
(三)签定协议
签定协议后即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
四、开放时间
实验室开放只能安排在不与正常教学活动冲突的时间进行。开放实验即可以安排在工作日,也可以安排在节假日,每天8:00 ~21:00。
实验一般在批准一周后才能开展,所以应根据实验要求及早申请。特殊情况可以提前安排,例如利用正在开展的实验条件或者急需的实验。具体时间由中心根据实验要求和情况决定。
五、开放实验管理
1、进入开放实验室后,管理人员应首先交代中心纪律和规章制度,申请者应遵守中心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2、实验室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收费,并按规定使用和管理经费。收费标准将根据实验成本计算。具体实验收费在签定合同前通知申请者。经费来源由申请者解决。
六、其他事项
1、大学生原则上要有指导教师指导。
2、实验室只能开出申请者的实验工作经历证明,不对申请者自己所做实验数据和结果负责,能否获得相应学分或其他期待的待遇、利益,由申请者自己向有关管理单位申请。
3、管理人员负责分析、检测的结果,中心对数据结果负责。
4、申请者在结束实验后一周内向中心提交实验报告。
体育学院实验室
201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