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理工学院第四届乒乓球联赛
前 言
为了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体现我学院体育特色,展现全校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充满斗志的活力。促进南理和谐发展;提高广大师生的综合素质和团队意识;给全学校师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相互交流学校的平台。并希望通过此次联赛的举办,营造一个文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同时,也为了给体育专业学生提供一个学习、实践,锻炼的舞台。我学院将举办“南昌理工学院学院第四届乒乓球联赛”。相信在院团委的正确领导下和个兄弟分院的大力支持下,本次联赛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一、主办、承办单位,时间,地点,参赛对象:
主办单位:南昌理工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共青团南昌理工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南昌理工学院体育系团总支学生会
时 间:2012年4月8日开始
地 点:南昌理工学院英雄校区体育场
参赛对象:南、北院,英雄校区各系部,共青校区,樟树校区。
二、组织机构:
1.联赛组织委员会:
主 任 :赖春麟 黄学光
副 主 任:吴纪绕 张友文 陈和国
成 员:
2. 仲裁委员会:
主 任:赖春麟 吴纪饶
副主任委员:郝建平 陈和国
成 员:刘 琦 习 星 耿 杰 涂 勇 李春成
3.裁判委员会
总 裁 判 长:陈和国
副总裁判 长: 许彬彬 黄木华 吴华真
裁 判 员: 邓长兵 范闵瑶 杨萍香 刘雯静 巍巍 黄晨龙 黄芸 秦学亮 尹淑琼 张娟 胡江桦 温有舟
三、比赛项目:
团体赛(男、女混合) 男、女单打
四、报名和参赛方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12年4月7日
注:各单位负责人于2012年4月8日下午16:10将团体赛名单交到体育学院学生会办公室(英雄田径场),届时进行抽签分组。(联系电话:13767073229)
2、报名资格:参赛队员必须是我院在籍学生和在职教工,身体健康者。体育系学生不参加比赛。
3、报名方法:
团体赛:以系部为单位报名,各单位限报一支队伍,参赛队员共4名(男、女各两名),报领队一名(限本系老师)
男、女单打:各系部限报8人。
4、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学生证或南理工作证、球拍经检录台核实确定无误,方可进行比赛,学生组不得冒名顶替,一经发现,报仲裁委员会审核决定,取消该队和本人所有成绩。
五、比赛方法:
1、团体赛(男、女混合):预赛采用小组淘汰制。取每组前两名进入决赛, 决赛进行采取循环制。(上届比赛前4名作为种子队平均分在个小组。)
比赛顺序是:
(1)第一场 A —— X 第二场 B —— Y 第三场 C+A或B —— Z+或Y 第四场 A或B —— Z 第五场 C —— X或Y
(2)在打完前两场比赛后再确定双打运动员的出场名单。
(3)A或B及X或Y如果参加了双打比赛,就不能参加后面的单打比赛;不参加双打比赛的运动员才可以参加后面的单打比赛。
注:每局分为5场:第一场男单第一组,第二场女单第一组,第三场混双,第四场男单第二组,第五场女单第二组。(每小场采用三局两胜制,全场采用五场三胜制)团体胜一场积2分,负一场积1分,弃权不积分,如出现积分相同,按小分排名。
2、学生男女单打比赛采用抽签淘汰制,胜者进入下一轮。第二轮采取循环制。(采用三局两胜制)
3、团体赛限报4人,男女各2名并交一张一寸相片。(报团体赛者不可兼报个人赛)
六、奖项设置:
1、团体赛取前三名,发给奖杯。
男女单打各取前8名发给证书
2、取“优秀裁判员”4名。
3、本届乒乓球联赛设立以系部为单位,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各1名。
七、注意事项:
各系部组织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报名,选拔队员组队参加比赛;并认真组织啦啦队观看比赛,助威加油;特别要注意保持学院稳定和比赛安全。
八、最终解释权归联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南昌理工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共青团南昌理工学院委员会
南昌理工学院体育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12-3-25
附:比赛规则
1、从什么时间处于比赛状态?
从运动员发球到有意向上抛器前静止不拍的手掌上的最后一瞬间开始,就算处于比赛状态直到这种比赛状态终止。
2、阻挡
对方击来的球,向球台台面的方向运行过程中,在没有接触本方台面之前是不允许触及任何物品的.无论本方运动员在一个回合开始“穿或戴”的任何品,只要触及球台视为“阻挡”,判失1分。
3、比赛时球从网下或网侧“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应视为合法,只要不从球网和比赛台面之间或从球网柱之间穿过就行。
4、合理发球和合理还击
球应自然地处于不执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张开保持静止。发球员须将球几乎垂直的向上抛起至少16厘米,不得使球旋转,当球从最高点下降时方可击球。球应先打在本方台区,然后越过球网再触及对方台区的右半区。
5、运动员发球时,应让裁判员和副裁判员看清他是否合理发球。
6、如果一个运动员在同一场比赛中以被裁判员因发球的合法性产生怀疑而被警告过一次,再一次使裁判员产生怀疑时就不再警告,而是直接判失一分。
7、不论何时,只要是明显的未按合法的发球规定的发球,无须警告,直接判失一分。
8、对方运动员发球或还击后,本方运动员必须击球。
9、一局比赛中先得11分一方为胜方,比分平后,先多得2分的一方为胜方。
10、比赛中判重发球的情况。
(1)擦网:发球员发出的球在越过或绕过网装置时,触及了球网装置。
(2)擦网后阻挡:球发出后,在触及了球网装置后被接发球员阻挡。
(3)球发出时,接发球员未准备好并且没有企图击球。
(4)发生了运动员无法控制的干扰,致使运动员未能合法发球,合法还击或尊守规则。
(5)裁判员叫停等。
赛场裁判长对运动员和教练员的规定
规定如下:
一、运动员和教练员应克服那些可能不公平地影响对手冒犯观众或影响本项运动声誉的不良行为和不尊重裁判员等事项。如有违规,裁判长有权将其驱逐出赛区,并取消此局成绩。
二、若双方队员发生冲突,发现打架事件,裁判长有权终止比赛,经调查若单方动手,取消动手方参赛资格及所有比赛成绩。
三、当对裁判判罚有争议时,必须服从裁判的判罚。由各领队即时与裁判长提出交涉,当回合结束由裁判长进行具体协调,球员一律不许与裁判争执。
四、任何时候,当运动员或教练员出现严重违规行为时,裁判员应中断比赛,立即报告裁判长。如果违规行为不太严重,则第一次时裁判员可出示口头警告,违规者如再次违五、规时裁判长应判对方得1分。若再犯,则判对方得2分。运动员在判罚3分后若继续有不良行为。裁判员应中断比赛并立即报告裁判长作出判罚。
六、双打运动员是两位一体的,警告或判罚了一位就等于另一位也同时受到了警告或判罚。
七、教练员在受到警告后,在同一局单项比赛或团体比赛中再次违规时,裁判员有权将驱逐出赛区,直到该场该局单项比赛结束。
八、无论是否得到裁判员的报告,裁判长都有权取消有严重不公平或违规行为运动员的(或单项)比赛资格,包括取消参加一局比赛,一场比赛或整个比赛资格。
九、如果一名运动员在团体比赛中有两局比赛被取消了的参赛资格,那么就自动取消了参加团体比赛资格。
十、如果比赛双方赛后对某个裁判员的判罚技术有怀疑,可向裁判长申请下场比赛换裁判员。
十一、比赛场上“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此项规定如果无异议请该领队签字:
系部: 社团:
南昌理工学院体育运动委员
共青团南昌理工学院委员会
南昌理工学院体育系团总支学生会
年 月 日
南昌理工学院第四届乒乓球联赛团体赛报名表
系部: 领队: 电话:
参赛人:______ 参赛人:______
性 别:______ 性 别:______
电 话:______ 电 话:______
参赛人:______ 参赛人:______
性 别:______ 性 别:______
电 话:______ 电 话:______
南昌理工学院第四届乒乓球联赛
个人赛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系部 | 联系电话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