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幕式、闭幕式程序
2、关于举办运动会通知
3、运动会组织机构
4、运动会活动组织方案
5、运动会竞赛规程
6、裁判员名单
7、历届运动会纪录成绩
8、运动员姓名号码对照表
9、运动会竞赛日程
10、竞赛分组分项
一、开幕式议程
1、入场式
2、宣布运动会开幕,奏乐鸣炮
3、升国旗仪式
4、领导讲话
5、裁判员、运动员宣誓
6、文体、团体操表演
二、闭幕式议程
1、全场高唱《国歌》
2、领导致闭幕词
3、总裁判长作竞赛工作报告
4、颁奖
5、校运会承办单位交接会旗
6、宣布运动会闭幕,
关于举办南昌理工学院“建筑杯”第十届田径运动会的
通 知
各院部、校区、处(室):
为了全国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提高我院田径运动技术水平。经研究,定于2010年11月5日至6日在英雄校区体育场举办南昌理工学院“建筑杯”第十届田径运动会。由学校体委主办,建筑工程学院、体育学院承办、院办、团委、人武部和有关处室协办。全校各院部、校区组织学生代表队参赛。
为加强对运动会的组织领导,成立邱小林、王仲才、李贤瑜、周绍森、杨秀英为主任的运动会组委会,刘岳雄、张云林、杨国喜和陈和国具体负责运动会各项工作。组建各级各类领导工作机构(见附件一),提出第十届校运会组织方案(见附件一),现下发执行。
希望全校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类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各院部、校区、处室团结协作,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以“提升质量管理年”为主题,巩固和发展我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把本届运动会办成“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体育盛会。
南昌理工学院
二0一0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一
南昌理工学院“建筑杯”第十届田径运动会
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一、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名 誉 主任:王仲才 周绍森 杨秀英
主 任 委员:邱小林 李贤瑜
副主任委员:刘岳雄 赖春麟 陈志龙 苑鸿骥 张云林 尹富庆
周文波 薛德钧 郑志清 沈克永 刘雪梅
委 员:杨国喜 叶新平 肖仁水 张良金 张友文 陈和国
黄学光 彭健飞 周建平 熊芳荣 刘志华 李新民
周 军 李熙兰
各学院院长书记
二、工作机构
(一)、执行委员会:
主 任 委 员:刘岳雄 杨国喜
副主任 委员:陈和国 徐贵冰 徐友岳 叶新平 张良金 张友文 赵 波
黄学光 熊芳荣 周建平 谢 浔 肖远仁 刘运堂
委 员: 郝建平 尹志鸿 刘 琦 王 雷 罗 安 李三刚 吴延春
各代表队领队
秘 书 长:陈和国 徐贵冰
副 秘 书 长:尹志鸿 饶国栋 肖远仁 吴延春 周亚军
秘 书: 黄 晶 李春成 谢建刚 童 雨 冷超群
于方艳 熊 娜 李美琳 吴 霜 王娟娟
秘书处设在体育学院行政办公室:英雄体育场一楼
(三)仲裁与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 任 委员:张云林 苑鸿骥
副主任委员:李新民 黄学光 彭健飞 李熙兰 张时方
(四)裁判委员会:
总 裁 判长:陈和国
副总裁判长:尹志鸿 饶国栋
成 员:体育学院教师及学生
三、工作部门
(一)、宣传组:
组 长:张友文
副 组 长:王 锐
成 员:宣传处成员、传媒系记者团成员、英雄广播站、团委学生会宣传部、
文艺部
(二)、后勤组:
组 长:周建平 刘志华
副 组 长:刘运堂
成 员:总务处成员、院医务所医生,护士、团委学生会、建筑学院
志愿者协会(一辆救护车)
(三)、保卫组:
组 长:熊芳荣
副 组 长:杨海兵
(四)、赛场秩序组:
组 长:陈之贵
副 组 长:罗 安 张时方
成 员:保卫处 、教官队、团委学生会纪检部、建筑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五)、场地器材组:
组 长:刘琦
副 组 长:王雷 李春成
成 员:体育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六)奖品准备与颁发组:
组 长:刘琦
副 组 长:建筑工程学院1人
成 员:建筑学院奖品组、体育学院成绩公告组、航天航空院礼仪队、教官队
(七)、开闭幕式指导组:
组 长:徐贵冰
副 组 长:赵 波 肖远仁 罗 安 李成彬 刘天珙 于玲
成 员:建筑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航天航空院礼仪队、教官队
十运会组委会
二0一0年十月十二日
南昌理工学院第十届“建筑杯”田径运动会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竞赛地点:英雄主校区体育场。(投掷项目在体育场外地)
竞赛日期:2010年11月5日—6日
二、参赛单位(16个):
(一)英雄校区(9个):计算机学院,经管学院,电子学院,航天航空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外语学院,政法学院,人文学院,体育学院
(二)北院校区(3个):工程学院,生环学院,太阳能光电学院
(三)南院校区(3个):艺术学院,传媒学院,五年高职部,
(四)共青校区(1个)
三、竞赛项目:
(一)学生代表队
1、学生组男子(14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4×4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2、学生组女子(14项):同上
3、体育专业组:同上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10月14日开始,10月20日16:00截止,逾期作弃权处理。
(二)报名资格
参赛学生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我院正式学籍在校学生,身体健康者。由仲裁与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学工处负责,教务处配合)。
(三)报名限额
1、学生运动员人数按本单位在校学生人数比例分配,规定如下:
(1)限报80人单位:建筑学院,经管学院,计算机学院,
(2)限报60人单位:电子学院,航天航空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外语学院,生环学院,艺术学院,传媒学院,共青学院
(3)限报40人单位:人文学院,政法学院,太阳能光电学院,五年高职部
(4)体育系人数不限
2、学生运动员男女比例原则上对半,但可根据本单位情况作变动,但总人数不变。
(四)报名程序
1、学生运动员以校区系部为单位、各自组成代表队。代表队应报领队一名(由单位领导担任),教练员1—2名。
2、各代表队打印大会颁发的报名表,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到学工处或工会审核盖章。
3、各代表队于10月20日16点以前到体育学院(英雄体育场体育学院行政办公室一楼),电话(13907094995、13697093976)报名,报名时交经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并填写教练电话号码。同时办理运动员参赛证,办理参赛证凭本人身份证,并交2张一寸免冠相片,(相片后面写好姓名、编号),每证收费3元。过期不报,后果自负。
4、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另可兼报接力),每单项男、女各限报6人。
五、竞赛办法:
1、比赛使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径赛800米(含800米)以下采取预决赛,预赛取前8名,参加决赛,1500米以上项目只进行决赛。如单项报名人数少于8人,则直接进行决赛。
3、田赛项目超过18人举办及格赛,及格标准由田赛裁判长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录取相应人数参加决赛。
4、体育专业组和学生组一起参赛时,只计成绩不计名次,不影响学生组的名次录取。
六、计分和录取名次办法:
1、学生男、女组每项均录取前8名,1—8名分别按9、7、6、5、4、3、2、1分计入各队团体总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破纪录每项另加10分,如一个人多次破同一项纪录只加一次分。
2、若某项报名人数在8人或8人以下,录取名次为报名人数减1,如遇某项少于3人报名,则取消该项比赛。
3、按代表队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五名,如团体总分相等,以破纪录项目多者列前,如再相等,以冠军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七、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
1、学生组:男、女每项均录取前八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前三名另发金、银、铜牌。
2、体育专业组不计单项分和团体分,专业组学生个人成绩达到或学生组运动员前八名单项成绩时,发给与名次相对应的证书、奖牌和奖品。
3、优秀运动员,由各代表队推荐,并交大会组委会和裁判组共同评定,评出8个,并颁发荣誉证书。
4、优秀裁判员:打破校运会纪录者颁发荣誉证书。
5、突出贡献个人奖(8个)。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团体奖
1、团体总分奖(前5名)按男女学生组团体总分录取,颁发奖牌和奖金,前三名发奖杯。
2、体育道德风尚优秀代表队(5个):裁判组推荐,组委会审定,向人数少的和与上届比较团体总分进步大的代表队倾斜,颁发锦旗。
3、开幕式优秀入场方队奖(10个)。由主席台领导打分评定,颁发奖状。
4、突出贡献集体奖(5个):在本届运动会中表现突出,有特贡献的单位、群体、组织等,由执委会推荐,组委会审定,颁发奖牌。
5、优秀大本营和观众组织奖(5个):大本营(特别是拉拉队)表现突出,按大会要求组织本单位和和班级观众到场率高的由宣传组、执委会推荐,组委会审核确定,颁发奖状。
八、其它事项:
1、每位运动员参赛时带好参赛证到6号门口进行检录,并在比赛中佩带号码布,号码布由体育系按号码表统一制作。
2、各单项奖在比赛进行中颁发,并对前三名举行颁奖仪式,奏国歌。
3、加强运动员资格审查和严惩作弊工作。由仲裁与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凡发现有运动员不合格条件、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鼓励检录组、裁判组和各代表队写出书面检举材料、经查证确定,对作弊者本人和所在代表队严厉处分:(1)及时公开点名予以通报批评;(2)取消该运动员本项及全部比赛成绩;(3)该运动员所在单位团体总分为零;(4)上报学院院委会,取消该单位本年度评比先进单位资格。
4、做好运动会中的安全和稳定工作。保卫处要派出保安人员全天值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全体工作人员要采取严格措施,绝对保证竞赛(特别是投掷项目)的安全,防止运动伤害,医疗单位做好紧急医治装备。一旦发生问题,立即及时救治,并采取措施防止场面混乱。发生矛盾冲突时、由仲裁委员会及时调解。
大会场组委会
二0一0年十月十二日
各单位参加田径比赛号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号码顺序 |
1 |
建筑学院 |
001—080 |
2 |
经管学院 |
101—180 |
3 |
计算机学院 |
201—280 |
4 |
工程学院 |
301—380 |
5 |
艺术学院 |
401—460 |
6 |
电子学院 |
501—560 |
7 |
外语学院 |
601—660 |
8 |
航空学院 |
701—760 |
9 |
传媒学院 |
801—860 |
10 |
共青学院 |
901—960 |
11 |
生环学院 |
1001—1040 |
12 |
太阳能光电学院 |
2001—2040 |
13 |
人文学院 |
3001—3040 |
14 |
政法学院 |
4001—4040 |
15 |
五年高职部 |
5001—5040 |
16 |
体育学院 |
1—99 |
注:号码布由体育系统一制作,赛前各队发放到运动员手中。
裁判员名单
总 裁 判 长:陈和国
副 总 裁 判 长 尹志鸿 饶国栋
径 赛 裁 判 长:刘 琦
赛前控制中心主裁判:黄 平 冯 乐
赛前控制中心裁判员:杨礼才 陈海燕 谢 波 杨良才 胡文强 冉 聪
主 发 令:李春成 温 伟
助 理 发 令 员:余海强 朱 建 郑 彬 陈超超
检 查 主 裁 判:耿 杰 徐忠海
检 查 裁 判 员:程 志 肖 科 周仲君 徐余昌 邹永超
计 时 主 裁 判 员:饶国栋(兼)涂 勇 王 玉 王 辉
计 时 裁 判 员:李 慧 李晓磊 周世琪 王明钢 翁泽鹏 邹启璋
苏剑楠 李 育 黄 磊 刘国良 钟 石 王强强
张银刚 高 强 郑江波 何婷婷
终 点 主 裁 判:袁 锋 卞正荣 黄 靓
终 点 裁 判 员:盛 隆 许阳刚 陆翌林 李 涛 张 晴 周晓倩
万沙沙 黄培杰
终 点 记 录 主裁判:刘文君 郭 欣
终 点 记 录 裁判员:陈艳兰 虞荣跃 危 伟 马小明
田 赛 裁 判 长:金 佳
跳 部 主 裁 判:习 星 董功武
跳 部 裁 判 员:何 菁 黄昀娜 王 强 张世亮 张 赟
掷 部 主 裁 判:黄 河 程伏平
掷 部 裁 判 员:何梦平 吴兴志 丁 敏 宋 欢 张乐乐
编排和纪录公告主裁判:王 雷 梅紫萍 邵慧琴
编排和纪录公告裁判员:赵 丹 刘娉婷 刘 强 赖剑名 陈 维 张和兴
场 地 器 材 组 组 长:刘 琦(兼)
场 地 器 材组组员:柯庆周 魏星星 林 沛 朱愿晨 何思奇
大会联络与后勤组组长:黄 晶 郝建英
大会联络与后勤组组长:黄 娇 王 璞 罗辉辉 武 胜
历届学生组田径运动会纪录成绩
项目 |
男子 |
女子 |
||||
单位 |
姓名 |
成绩 |
单位 |
姓名 |
成绩 |
|
100米 |
工程 |
章勇亮 |
11″09 |
计软 |
王琳 |
12″82 |
200米 |
樟树 |
孙伟涛 |
22″42 |
计软 |
王琳 |
27″08 |
400米 |
樟树 |
孙伟涛 |
50″54 |
樟树 |
张婷 |
1′02″75 |
800米 |
共青 |
郭骞 |
2′00″19 |
樟树 |
张婷 |
2′26″03 |
1500米 |
经管 |
鲍腾飞 |
4′15″92 |
樟树 |
罗川 |
4′50″18 |
3000米 |
经管 |
蒋永明 |
10′38″92 |
工程 |
宋显艳 |
12′05″18 |
5000米 |
经管 |
鲍腾飞 |
16′05″05 |
樟树 |
罗川 |
17′45″43 |
5000米竞走 |
樟树 |
彭志鹏 |
25′29″93 |
经管 |
叶芳 |
28′32″90 |
4×100米 |
樟树 |
|
44″14 |
樟树 |
|
51″84 |
4×400米 |
樟树 |
|
3′40″78 |
樟树 |
|
4′18″83 |
铅球 |
计软 |
张伟 |
16.25m |
共青 |
李敏 |
11.88m |
标枪 |
樟树 |
吴卫浩 |
53.00m |
计软 |
匡小娟 |
31.07m |
铁饼 |
经管 |
包平 |
42.60m |
共青 |
李敏 |
33.49m |
跳高 |
计软 |
周锋 |
1.86m |
樟树 |
包群 |
1.48m |
跳远 |
工程 |
郭龙斌 |
6.86m |
樟树 |
秦雪梅 |
5.01m |
三级跳远 |
共青 |
吴东昌 |
14.55m |
樟树 |
邱瑜 |
11.02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