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校区: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品行的鉴定,跟踪学生管理、规范有关行为。使辅导员、班主任掌握育人过程中的科学性。
根据我校学生思想品德、遵纪守法教育和考核的需要,每学期期末对学生的品行进行一次考核登记。
现就有关工作作如下要求:
1、各院领导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召开专题会议;
2、根据品行考核等级表有关程序进行;
3、对照“南昌理工学院2010版学生手册”131页中的“南昌理工学院学生品德分评定办法”有关考核办法实施;
4、考核完毕后,各辅导员、班主任把此考核登记表存入该生的档案。
学工处(部)
201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