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学生校外实习的顺利进行,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体育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预案。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曾洪林、侯成万
副组长:宋新平、李映伟
成 员:实习班级的班主任及辅导员
团 委 书 记:郎朝春
教务科副科长:张 波
办 公室 主任:李兴华
办公室副主任:韩 勇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责任
1、负责检查学生校外实习单位日常安全工作,关注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情况,提出处理各项安全突发事故、事件的意见和具体措施。
2、负责处理学生校外实习期间的各类安全突发事故、事件。
3、负责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4、保护学生校外实习的合法权益。
三、实习时间、地点及方式
1、实习时间:每年6月至7月20日。
2、实习地点:主要成都、重庆、深圳、浙江以及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
3、实习方式:分散实习。
四、实习前的安全教育
1、学生参加校外实习教学活动时,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2、召开全年级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教育会议(重点进行人身财物安全、交通安全,严禁从事传销、法轮功等非法活动教育),引起学生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3、各教研室、各实习班班主任,再针对即将参加校外实习的学生,开展校外实习的安全教育工作。
五、实习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1、体育学院与实习单位签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
2、实习单位与实习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
3、实习学生与系部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
4、体育学院领导、实习单位负责人、实习学生、年级辅导员、各班班主任相互留下通讯方式及联系地址。
5、实习学生必须向家长汇报本人实习的有关事宜,征得家长的同意并反馈于体育学院。
六、实习中的安全事项响应程序
1、应急识别
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判定为安全事故、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食物中毒、溺水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突发急病、人员走失(失踪)、工伤、破坏设备、打架、野外安全、社会不法分子绑架侮辱学生、各种疫情,以及盗窃、聚众打砸抢、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等。
2、事故、事件处置程序
第一,在现场的学生或发现者应立即向实习单位负责人和体育学院有关人员报告,并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拨打120、110、119、112、122等电话或送医院处理。
第二,年级辅导员或实习班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了解事故具体情况,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维持秩序,及时向体育学院汇报。
第三,体育学院领导及相关人员,进一步详细了解事故发生情况,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第四,体育学院领导根据事故、事件发生情况,研究处置办法,协助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如遇重大事件,应及时上报学院负责人,按学院应急救援方案处理。
七、防范监控
为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体育学院将加强学生校外实习的组织和管理,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同时在实习协议签订方面,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办事。确保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有效监控和及时处理,从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