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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理工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体育学院
日期:2025-04-01 12:05:30  浏览量:22
南昌理工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南昌理工学院
2.学校国标代码:12795
3.学校性质: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4.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招生工作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并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检查。
第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和计划管理录取中心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202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学校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2025年专升本招生活动。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202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以江西省教育厅当年实际下达为准。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科学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2025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包括:普通计划、联合培养计划、专项计划(含脱贫家庭学生招生计划、获奖学生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招生计划公布有三种形式:一是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南昌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南昌理工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媒体方式向社会公布,三是通过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宣传材料等纸质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八条 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的考生。
第九条 已退役大学生士兵(含2025年3月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025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第五章 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查
 
第九条 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具备如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申报专项招生的考生还应符合专项计划规定的条件):
(一)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7月31日前可取得专科毕业证,含中高职五年一贯制、3+2分段培养毕业生,下同),且在校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含2025年3月退役大学生士兵)2025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的,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的,且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第十条 资格审核。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毕业)院校负责审核。有关院校须指定专人负责,依据规定的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按时在网上对考生报考资格及其填报的有关信息进行审核并修正。对因不能按时毕业或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等问题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应标注原因,并及时反馈考生本人。
本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的资格由就读(毕业)院校初审,外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由省教育厅初审。省教育厅将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汇总,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进行退役士兵身份核定。
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由考生就读(毕业)院校负责审核,发奖单位或省级选送单位复核;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核。“大国工匠培养强基工程项目”报考资格条件具体见招生工作办法。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的考生,确认后一律取消资格,并实行资格审查问责制。
 
第六章 考试工作安排
 
第十一条 专升本全省统考安排。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公共基础课不分学科专业,采用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课程的综合卷,分值300分。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按专业门类分为九类,各设置一门考试科目,各考试科目试卷分值150分。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工作原则上于3月底前完成,具体考试时间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试地点由各设区市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在标准化考点。
第十二条 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录取考查安排。考查时间为2025年3月8日上午9:00-11:00,考查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英雄大道901号南昌理工学院国家标准化考场 (B栋教学楼)。
 
第七章 志愿填报
 
第十三条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依据各招生高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jxeea.cn/)“专升本管理系统”,对照《指导目录》网上填报志愿学校及对应志愿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江西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要求》填报志愿。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其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学历方可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考生应自行了解知悉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因专升本学习年限不足、本专科专业不一致等原因导致考生将来不能参加行业资格证报考的,请谨慎选择专业。
 
 第八章 招生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1.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2.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原则,将考生投档至招生高校。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3.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网上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填报专业必须在《指导目录》规定的对应专业范围内进行。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未满额的院校,可适当降低分数,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4.专项计划学生录取实行计划单列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工作按照《江西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要求》要求执行。专项未完成的空余计划,学校将在普通计划投档前调整至“普通计划”。
5.学校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九章 新生报到和学籍学历管理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七条 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章 学习方式及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我校严格按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根据录取学生数采取单独开班或插入2023级相同本科专业学习,学费标准按我校2023级本科生收费标准执行(文理23500元/生/年、艺术28000元/生/年),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
 
第十一章 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信息发布及监督
 
第二十条 在2025年专升本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学校招生录取有关信息通过印制报考指南、南昌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专升本信息平台等渠道统一发布。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英雄大道901号
邮政编码:330044
教务处电话:0791-82137288
招生咨询电话:0791-83890888 83909888
招生办公室电话:0791-83891958 82143608
计划管理录取中心电话:0791-82050101 82050180
学校网址:http://www.nut.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nut.edu.cn
公众号:“南昌理工学院招生办”、“南昌理工学院招生在线”
第二十一条 学校202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南昌理工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91-82137218
信访邮箱:NIT@nut.edu.cn
 
体育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040201
专业名称:体育教育
学费/年:23500
总招生计划:31
退役军人计划:5
获奖学生计划:2
脱贫人口计划:3
普通计划:21
 
专业代码:130204
专业名称: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
学费/年:28000
总招生计划:15
退役士兵计划:5
获奖学生计划:1
脱贫人口计划:2
普通计划: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