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各学院:
为规范学校编制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经理事会研究决定,2013年对全校各部门的编制、岗位进行重新核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机关处室行政人员的编制和岗位核定。
1、各处室提交本处室的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能;
2、设置了科室的,各科室提交本科室工作职能;
3、每个人写出自己的工作职责,主要是列出有哪几项具体的工作;
4、以上材料在1月15日前,以处室为单位,将纸质稿及电子稿交人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处室公章)。
二、各分院行政人员的编制和岗位核定。
根据学生人数的变化,重新核定编制和岗位。具体方案另行下发。
三、 各分院实验员的编制核定。
根据机房、实验室等实验场所、设备的增减,重新核定实验员的编制。各分院在1月5日前将本分院实验室、机房分布及实验员统计表报人事处。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