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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实验中心简介
日期:2012-10-18 19:20:08  浏览量:1580

体育学院实验中心简介 

一、概况

体育学院实验室始建于2003年,体育实验室有着从无到有、从共建到独立的发展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 2003—2005年,体育学院招三年制专科,实验室规模较小,所开设的解剖、生理实验大部分在生物系进行教学;第二阶段:2005—2006年,体育学院招收四年制本科体育教育专业,与生物系共建实验室,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实验教学设备短缺问题。第三个阶段:2006—2009年,体育学院招收社会体育本科生,我院自建实验室,这一阶段实验室不断发展完善。

南昌理工学院体育学院体育科学实验拥有运动生理实验室、体质健康测试评定实验室、体育保健实验室和运动解剖实验,以及专业的实验人员和专家学者的指导,从理论到实践都具有深厚功底。

实验室能对运动员机能状况进行评定,为我校各项训练找到突破口;同时为运动员的体能训练提供专业的训练仪器,比如等动训练仪,气动训练仪,能让体能训练事半功倍,并与运动专项能力最大程度的契合,提高运动成绩;运动生理生化实验室能利用血液指标和尿液指标等检测人体机能状态,对运动训练的强度、运动量作出科学的指导,预防运动性疾病,比如运动性贫血、运动性血尿等等,使训练有的放矢。

体育保健实验室能进行按摩针灸,干扰波治疗等,为运动员的健康做全方位的保驾护航。保证国民体质监测与评价、南昌理工学院体育文化艺术节-健康咨询与检测、心肺功能测试与评价、运动处方制定与实施、运动损伤的康复治疗、健康讲座、送健康进社区服务等实验实训的正常开展。

实验中心推行校企联合、优势互补的方式建立校外实践基地,以促进产、学、研协同发展。目前,已与江西省体育科学研究所、清镇训练基地、江西省体育运动学校、南昌市体育运动学校、江西省体操学校、国家拳击队、江西省皮划艇队、飞锐健身俱乐部、中体倍力健身俱乐部、以及10多家中小学校建立了长期业务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丰富的专业实习机会。

近年来,实验室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例如,承担学院课题《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模式研究》,分析了制约江西省竞技体育发展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并构建了“教、科、研”一体化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体育学院专职实验教师三人,实验管理人员二人。实验师一人、助教一人。共有三个实验室:运动生理实验室、运动解剖实验室、体育保健实验室。实验室使用面积500多平方米。大型的实验仪器设备有:心肺复苏模拟人、人体骨骼模型、全身肌肉解剖模型、人体各系统内脏模型、人体各骨关节模型、多种电动演示模型、电子显微镜、血红蛋白仪、电脑中频治疗仪、体质测试系统等多种仪器设备,设备总价值40万元。体育学院实验室主要承担运动生理学、运动解剖学、体育保健学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教学任务。除满足本学院的实验教学工作外,实验室还面向全校师生开放。此外,学生在做毕业论文时,可在教师指导下在实验室进行实验;教师做课题工作,实验室可提供相应的实验设备,实验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帮助。实验室面向体育学院全体学生无偿开放。教师在实验教学中不断地进行教学改革与探索,提高教学质量,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二、体育学院实验室教学管理制度

1、实验教学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运用实验教学手段对学生进行科学实验方法和技能的基本训练,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使学生获得较为完整、系统的科学实验与技术实践的基本训练和方法,为从事技术开发和科学研究打下基础。

2、实验课一般可根据教学需要与理论课配置,学时较多、独立性较强的实验课可以单独设课。实验教学内容要充分考虑学生知识能力结构与课程教学目的要求相一致,要吸收科技发展和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优化内容和结构,逐步增加设计性、综合性及创新性和开放性实验内容,建立科学、先进的实验课程教学体系。  

3、实验教学管理:实验教学实行统一领导,在学校实验教学总目标的指导下,规划体育实验教学的具体目标,制定措施,安排计划,组织实施,监督考查。

4、实验室是实验教学工作的决策咨询机构,对实验教学建设、管理、实验教学师资培训等问题进行研究、咨询,提出建设意见。

5、制订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计划是专业教学方案的有机组成部分,根据专业教学要求进行制定,教务处负责审定和管理。实验教学计划按照专业教学方案的制定原则、要求和程序同步进行。在专业教学方案中应对实验课程的设置、开课学期、学时数、学分数的分配、教学进程等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安排,以便实验课程的教学组织与安排。实验教学计划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实验教学的基础文件,应保持相对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增减或调整内容、学时应由课程所属部门提出申请,经教学委员会论证、审查后报学校批准实施。实验教学计划经学校审定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学校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6、实验室主要职责:

(1)负责指导和审查拟订的各年级实验教学计划,经学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审议,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实验教学工作规范及实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其实施情况。

(3)组织进行各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及其他实验教学资料的建设。

(4)组织实验教学计划的执行,落实实验教学任务和项目,审核实验教学任课教师的安排情况。

(5)掌握全院实验教学动态,定期组织和指导开展实验教学质量检查、实验课程、实验项目的建设。

(6)组织实验教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实验教学的考核。

(7)根据专业教学方案制定实验教学计划,负责落实实验教学任务和实验项目的立项建设、检查督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8)负责制定实验教学规划和实验教学课程的建设,组织编写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及其他教学资料;

(9)组织上报实验教学各项统计报表、信息。要严格实验经费管理,合理开支,认真进行实验成本核算,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7、实验教学大纲的编制具体要求:

(1)本课程实验教学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

(2)本课程实验教学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3)学生应掌握的实验技术及基本技能;

(4)实验项目选定的原则和学时分配,明确各个实验项目应达到的目的和要求;

(5)采用的实验教材(讲义)或实验指导书;

(6)明确实验教学质量的考核办法。

8、实验课按专业教学方案规定的课程性质分为公共基础实验、专业实验二类。实验室努力创造条件开设设计性和综合性实验课,有条件可向学生开设实验选修课和研究型实验,并为学生提供条件进行开放性设计实验,逐步实现实验课的开放式教学。

9、实验教学课程立项建设:列入实验教学计划的实验课程必须在开设前进行立项建设。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制定实验教学内容和项目,包括实验教学项目的确定或更新、实验教学项目应具备的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场所等教学条件、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及其他教学资料、实验教学项目所需经费预算。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验教学课程立项建设和验收。实验课程立项建设应立足于实验课程内容体系的改革与创新,构建学生合理的知识能力结构,在掌握科学实验方法和技能的基础上,突出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达到人才培养总目标的要求。实验课程建设纳入学校课程建设范围,并按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执行。实验课程建设应包含以下内容:

(1)实验课程结构体系的改革与创新;

(2)实验项目的设置与更新;

(3)实验教学大纲的编制;

(4)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的编写;

(5)实验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与创新;

(6)实验课程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考核;

(7)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等硬件设施的建设。

10、实验课程必须进行考核,成绩合格后,才能获得该课程学分。考核成绩应从学生平时实验操作、数据采集和处理、实验报告撰写及实验考试、考查等方面综合评定。与理论课程配置的实验教学考核成绩应按一定比例(一般不超过40%)